天津鼓励节能技术改造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20-07-12 |浏览次数:14

  日前天津市发改委印发天津市2020年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称鼓励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推广高效节能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园区余热利用、锅炉节能改造、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等重点任务。
 

天津市2020年节能工作要点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0年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重点用能单位,有关单位: 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现将我市2020年节能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600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9年下降1%左右。

  二、重点工作

 (一)明确节能目标责

  1. 召开年度节能工作推动会,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重点任务。

  2. 将2020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分解至区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定期召开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密切监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加强节能形势分析和预警调控,确保能耗“双控”目标完成。

  3. 组织开展区人民政府和重点用能单位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印发2020年考核安排,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指导、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二)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4. 组织在线填报2019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将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重点用能单位作为节能监察重点对象。

  5. 推动能源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组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6. 组织实施能源审计,审核能源审计报告,通报2019年能源审计情况,下达2020年能源审计计划,指导和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措施。

  7. 建设并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上传的数据进行质量评审和项目验收。2020年底将全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市级平台。

  (三)完善节能全过程管理

 8. 深化节能审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十四五”区域能评实施办法,加强对区节能审查部门的业务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9. 发挥市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推广高效节能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园区余热利用、锅炉节能改造、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等重点任务。

  10. 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组织开展能耗限额标准和锅炉能效标准执行情况、高耗能落后设备淘汰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专项监察。

  (四)推进重点节能任务

  11. 启动全市节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区域、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分解和考核方法。

  12. 开展《天津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完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

  13. 加强节能信用信息管理,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考核结果、节能监察相关情况等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

  (五)加强节能宣传培训

  14. 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宣贯节能法律法规,推广节能技术、产品,树立“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节能的良好氛围。

  15. 组织对区节能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服务机构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节能管理、监察、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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