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前江工业园可燃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暨集中供热项目(一期)竣工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意见的函 池环验〔2020〕28号

发布时间:2020-07-14 |浏览次数:18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1
 

池州新奥动力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请求池州新奥动力发展有限公司前江工业园可燃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暨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固废污染防治设备检验的陈述》等材料收悉。应你公司请求,我局于2020年6月19日对你公司“前江工业园可燃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暨集中供热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备进行了现场核对。经研讨并公示,现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备专项检验定见函复如下:
一、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执行状况
池州市贵池区发改委于2015年9月28日以贵发改备〔2015〕46号文对安徽池州瑞恩动力有限公司(现变更为池州新奥动力发展有限公司)前江工业园可燃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暨集中供热项目予以立项备案;公司于2015年10月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池州瑞恩动力有限公司前江工业园可燃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暨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书》,我局于2016年4月5日以池环函〔2016〕82号文对《陈述书》予以批复。公司于2020年6月7日安排展开自主检验(检测组织:安徽省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检验规模是“项目”配套的固废污染防治设备。
“项目”固废污染防治办法执行状况:
1、危险废物:设有一座15平方米危废库;废机油属于危废,搜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已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
2、一般固废:设有一座200立方米的炉渣库,废炉渣暂存后外售水泥厂作为混合材综合利用;设有一座60立方米的脱硫石膏库,脱硫石膏暂存后外售建材企业作为出产原料综合利用;设有一座100立方米的锅炉灰仓,锅炉飞灰根据特点辨别成果进行处置。
3、日子废物:日子废物暂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专项检验定见和后续要求
根据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备、台账等状况的现场核对,检验工作组认为“项目”配套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备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备,执行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办法,污染防治设备运转正常,准则同意“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备经过专项检验。
依照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池州新奥动力发展有限公司前江工业园可燃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暨集中供热项目锅炉飞灰危废辨别陈述》以及2019年12月1日、2020年6月7日两次《池州新奥动力发展有限公司锅炉飞灰辨别陈述技术咨询定见》,当固废供热锅炉掺烧的可燃物为城市日子污水处理厂污泥和造纸企业污泥时,锅炉飞灰不属于危险废物;当固废供热锅炉掺烧可燃工业固废份额上下起浮超越10%时,锅炉飞灰需重新取样辨别,并根据辨别后的特点进行处理处置。
项目完成整体检验后,应及时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验信息系统平台》(http://47.94.79.251)完成信息填写,并在运营中应留意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加强环境办理,保障各类污染物长时间、安稳、合格排放,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2、强化固体废物的转运、处置等标准化办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准则,对固体废物的发生、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要施行全过程操控。
3、建立健全内设环保组织,加强人员岗位培训,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操作标准等上墙公布,完善环保资料及台账等档案办理。
4、依照《前江工业园可燃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暨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的项目由来以及布景介绍,固废供热锅炉掺烧的可燃物主要为造气炉渣、脱水污泥、造纸污泥及废纸渣、煤矸石,完成废弃资源的再利用,减轻固废处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且烟煤(以质量计)作为辅佐燃料入炉总量不应超越20%,据此,“项目”固废供热锅炉掺烧的可燃物应立足于消纳前江工业园区发生的可燃固废,在优先使用前江工业园区的可燃固废和池州市域规模内城市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泥的基础上,适量外购外市同类型的可燃固废;固废供热锅炉掺烧的可燃物应依照环评文件要求的份额进行配比入炉掺烧。
请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办理工作,催促建设单位把各项环保设备和办法执行到位,确保污染物长时间、安稳、合格排放。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3日

产品推荐

最新案例

版权所有 @ 开封新力锅炉设备有限公司 豫ICP备120263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