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摘要)

发布时间:2020-08-07 |浏览次数:75

————2020年6月23日在晋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晋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安排,现将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9年环境状况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及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坚决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坚持远调结构、近抓管控,坚持“技防”“人防”紧密结合,聚焦工业、社会两大领域,分类治理,精准管控,初步形成了一套科学、管用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柴油货车、施工扬尘、餐饮油烟、碧水、净土、清废等一系列专项整治,不断强化督查考核,凝聚治污合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大气环境质量

  1.2019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分解下达山西省2019年生态环境指标计划的通知》(晋气防办〔2019〕12号),要求2019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1.8%左右,力争达到45μg/m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力争达到16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8.80%。

  2019年,我市二氧化硫浓度16μg/m3,完成年度目标,在全省排名第三;PM2.5浓度54μg/m3,虽未完成年度目标,但在“2+26”城市中排名正数第九,特别是2019年5月、6月和8月浓度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为184天,比率为51.40%,未完成年度目标(68.80%),主要受臭氧影响,将在2020年全力攻坚。

  2.2019-2020年秋冬防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我市2019-2020年“冬防”期(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PM2.5浓度同比下降5%,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

  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我市PM2.5浓度为62μg/m3,同比(去年同期为70μg/m3)下降11.43%,完成目标;重污染天数为6天(去年同期为14天),完成目标。

  (二)水环境质量

  2019年,全市9个国、省考监测断面中有8个断面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88.89%,劣五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均达到考核任务指标要求;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三)土壤环境质量

  全市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完成了130个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调查采集,对39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为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9年,全市废气排放量2926.7亿立方米,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7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5.43万吨;全市废水排放量1.1646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5330万吨,氨氮排放量0.3654万吨,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五)环境风险

  2019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15500吨,处置利用率为100%。切实保障核与辐射安全,持续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6.2万元,将安信公司、高平伯方煤矿、市政公司、阳城义城煤矿共17枚放射源进行安全收贮,有效提升了全市放射源安全管理水平。全市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5起,均进行科学安全应急处置,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狠抓工业企业污染管控。一是持续推进“三化”建设。在推进管理标准化方面,制定印发了《晋城市重点行业绿色评估与差异化管控实施办法(试行)》,分行业制定绿色评估导则,召开了煤化工、钢铁(冶铸)、铸造、煤炭洗选、砖瓦、石灰、印刷7个行业的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推进监控数据化方面,全市243家重点排污企业已有213家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剩余30家要求在恢复生产前完成;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内的1200多家企业全部安装用电监管设备(目前已有406家完成安装);已有34家重点涉气企业完成企业空气质量微站安装。在推进监管规范化方面,成立了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二是扎实推进淘汰改造。淘汰76台496.5蒸吨工业燃煤锅炉,完成428台1683.6蒸吨工业和社会服务业燃气锅炉低氮改造,45台415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改造;全市10家钢铁(含冶铸)企业除1家企业因纳入市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范围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外,剩余9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正在有序开展。三是建立完善监管考核机制。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涉气企业实施“黄、红、黑”牌管控制度,全年在媒体公布“黄、红、黑”牌企业331家(次)(其中:黄牌321家、红牌9家、黑牌1家);印发《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对各县(市、区)及34个重点乡镇(办事处)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考核,全年累计奖励资金1725万元,扣罚资金3435万元。

  2.狠抓社会污染综合治理。在工地、道路扬尘治理方面,一是强化工地扬尘管控,要求所有工地安装运输车辆冲洗装置、视频和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等部门联网,未按期完成的一律停工整改;组织联合巡查组每天对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情况开展突击巡查。二是强化道路扬尘管控。由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夜间巡查,对未办理市区通行证,不按规定路线、时段运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车辆排放管理,严禁不达标车辆驶入限行区域。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进行全面排查、全部检测,对符合排气烟度限值标准的发放环保“二维码”;对不符合的坚决清退出场,严禁工地使用未达限制标准、无环保“二维码”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四是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全年累计出动3200余人(次),对182个施工、拆迁工地进行了不间断巡查,对114个问题工地下达了督办函,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87个工地立案处罚,处罚金额255万,对问题突出的29个工地通过媒体曝光,切实起到了震慑效应。在涉VOCs企业治理方面,从6月份起至9月份结束,在臭氧污染严重时段实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有效控制VOCs排放。在餐饮油烟治理方面,市区1520家餐饮单位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21家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超标排放、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一律停业整治。

  (二)稳步推进碧水保卫战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编制完成了《晋城市城市饮用水源2018年环境状况评估自查报告》《晋城市县级城镇饮用水水源状况评估报告》;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15处问题制定了整治方案;依托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平台,实现对全市7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理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围绕工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对全市16家化工企业和1家工业污水处理厂实施最严格的水环境管理制度;对2018年已完成废水提标改造的93家煤矿开展抽查抽测工作,确保外排废水达地表水三类标准;对全市所有涉水的企事业单位,实施环保“黄、红”牌管理制度;全面启动了8家重点涉水企业超低或零排放改造。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制定印发了《晋城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有序推进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初步完成了13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二是建立了农业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工作协调和调度机制,按时完成了省级下达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关任务。三是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管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

  (四)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垂管改革。科学制定全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管改革方案,6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市、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积极探索“局队合一”新模式,推动环境执法向基层下沉。二是推进“三线一单”编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高标准开展晋城市区域规划,形成阶段性成果。三是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等12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办理;规范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程序,明确了公示时间、内容等要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四是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深入开展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对4700多家排污单位实施分类处置。全面完成了火电、氮肥、钢铁等33个行业核发任务,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198张。

  (五)持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持续加大行政处罚和问责力度,2019年,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000多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69起,共处罚金3429余万元,查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70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1件,按日连续处罚3件,查封扣押52件,限产停产4件),案件查处数量和处罚金额均在全省名列前茅。2019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3件,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36件(来访2件、来信26件、上级转办8件),已全部办结。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市生态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污染防治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决战之年。从综合指数排名来看,省里要求我市今年退出168城市倒数20名。截至5月31日,我市在168城市排名倒数第14,“2+26”城市排名倒数第9,全省排名倒数第4,形势不容乐观。从PM2.5浓度来看,省里要求今年下降至46μg/m3。截至5月31日,PM2.5浓度为54μg/m3,也就是说在今年剩下的时间里,每天必须控制在40.3μg/m3以下才能完成任务,难度很大。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滞后,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进度缓慢,运行不稳定;全市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有40%运行保障不足;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低。全市仅有11%的行政村开展污水处理,普遍存在管网铺设不到位、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等问题。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突出的短板是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难度大。2019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达2273万吨,利用率仅有39%;同时,全市66%的煤化工企业、36%的煤矿以及大部分煤炭洗选企业未配套建设处置场。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与学习贯彻“三篇光辉文献”结合起来,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铁腕治污、精准治理,坚决坚定地推动环保向结构开刀,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讲,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狠抓“十大任务”,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1.强化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和精准管控。一是编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形成与国土空间规划相适应的产业布局。二是加快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重点抓好巴公工业园区、阳城陶瓷园区集中整治,加快巴公园区气化岛建设。三是按期完成市区及周边8家污染企业搬迁、20家铸造企业30台冲天炉淘汰、晋钢产能置换、40万吨焦化产能压减等任务。四是强力推进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全流程推进1029台工业炉窑和608家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综合治理。五是按期完成煤炭洗选企业核查认定,坚决淘汰落后洗选能力,提高先进产能占比。六是加大“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力度,杜绝死灰复燃。

  2.强化机动车辆污染管控。一是大力推进大宗运输“公转铁”,确保2020年全市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1500万吨。二是加快推进机动车结构升级,按期完成老旧燃气车辆、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深入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三是严格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实行编码登记、牌照管理、规范作业。四是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从源头杜绝假劣油品。五是加强车辆管理工作,制定重点区域交通优化通行措施,减少车辆怠速行驶。

  3.强化扬尘综合管控和治理。一是全面管控施工扬尘。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持续加大巡查、处罚、问责力度。同时,扎实开展围挡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全面管控道路扬尘。三是全面管控堆场扬尘。结合爱国卫生季活动,全面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四是全面治理裸地扬尘。各县(市、区)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的裸地,因地制宜采取绿化、硬化、透水铺装等方式治理。五是加大城市清洗力度。对城市范围内所有环线、道路、人行道、绿化带、单位庭院、楼宇建筑(包括楼顶、立面)、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进行全面彻底的大清洗。

  4.强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确保今年采暖季前全面完成5.3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5.强化煤炭管控。包括2项具体任务:一是“禁煤区”散煤清零;二是落实清洁煤供应,保障群众清洁温暖过冬。

  6.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一是全面完成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任务,所有在用锅炉完成达标改造任务。二是加快关停整合热电联产电厂(30万千瓦及以上)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供热锅炉。

  7.强化露天烧烤、焚烧和喷涂管控。一是严禁露天烧烤。对城市范围内的露天烧烤摊点,全部按照“三进”(烧烤进室、油烟进管、炉子进店)原则清零。二是严禁露天焚烧。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烧荒,烧垃圾、树叶、轮胎、沥青等杂物。三是严禁露天喷涂。全面取缔辖区内露天、敞开式和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或不达环保要求的汽修喷涂作业。

  8.强化餐饮油烟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市区及县(市)建成区餐饮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市区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加强重点区域环境污染整治。一是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对国、省控监测点周边区域的扬尘治理、车辆通行管控及精细化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用好环保网格员这支队伍,将市区主干道扬尘、裸地的治理及小区楼房、背街小巷的硬化保洁等纳入网格化巡查范围,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10.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一是实施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二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制定“一厂一策”,杜绝“一刀切”;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加强督查,跟踪落实。

  (二)坚持“五水同治”,全面打赢碧水保卫战

  坚持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黑臭水、污废水“五水同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重点抓好4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按期完成正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及阳城、沁水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陵川县污水处理厂完善收集管网。二是完成金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是加快推进泽州周村、沁水中村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运行经费,确保稳定运行。四是科学编制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分批分类加快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统筹抓好提升地表水、涵养地下水、保护饮用水、巩固整治黑臭水等各项工作。

  (三)突出固废治理,全面打赢净土保卫战

  把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一是以建设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为契机,加快推进煤矸石井下填充、制工程土,粉煤灰制陶粒等19个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项目建设。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洗煤洗矸厂分布较多的高平、阳城、沁水规划建设25个煤矸石集中处置场;以北留周村、巴公工业园区为中心,建设2个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有效处置电力、化工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三是集中清理整治历史遗留非法贮存、倾倒、填埋点。同时,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

  2.强化责任落实。围绕目标定任务,围绕任务拉清单,围绕清单抓落实,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全覆盖、无缝隙、无盲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3.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市、县、乡三级生态环保委+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配合单位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4.强化执法监管。把严格执法贯穿始终,加大生态环境、公安联合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铁腕治污。

  5.强化手段创新。一是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者,给予现金奖励。二是强化信息化管控机制,完善“人防+技防”的管控体系。三是建立源头管控机制。四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诺制度。

 6.强化督查问责。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巡查工作,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切实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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